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18:00至7月30日18:00
因幼儿园开园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3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技能测评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无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年龄计算均以2024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应在1989年7月23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以社保实际缴交的月份数为准。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23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23日前取得。
5.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要求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即当年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应聘应届生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9个岗位3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注: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18:00至2024年7月3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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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5)幼儿教师资格证、园长证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通过“福建招聘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发布的信息内容,否则后果自负。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2:00。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7月24日12: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fjsrlzy.cn/home)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7月31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平台,于2024年8月1日12:00后,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办法
管理类岗位招聘采取技能测评的方式,教师类岗位招聘采取技能测评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一)管理类(园长、副园长)
1.技能测评:采取应聘演讲与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演讲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治园理念及设想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应聘演讲5分钟,半结构化面试15分钟)。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
2.成绩计分标准:技能测评分数为最终分数。
(二)教师类(幼儿教师)
1.技能测评:内容为主题舞蹈、弹唱等(10分钟)。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以技能测评成绩(达合格线)1:2比例进入面试,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5分钟)与现场问答(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成绩计分标准:总成绩=技能测评×40% + 面试成绩×60%作为最终分数,其中技能测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排名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背景调查)
1.资格复核。组织拟进入背景调查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及招收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相关信息。同时提供近2年(若有)的人力资源部、上级、同部门等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背景调查资格。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复审,逾期不能办理资格复审的,取消背景调查资格。
2.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由区人才公司开展,突出对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考核,结合查核个人档案、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情况,综合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背景调查应对入围人选近两年以上的工作情况(若有)进行查核,并广泛听取人选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的综合评价,如实记录调查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后递交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对背景调查中反映的情况影响聘用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考虑。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经前期工作评定的测评、面试、背景调查等考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则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拟聘用报考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自费。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程序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区实发集团下属项目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暂定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参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报考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选聘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评、面试、考察等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相应资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福建招聘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或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如因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接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报考人员对招聘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0591-38716888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91-861633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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