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下午17: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随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随州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随州市范围内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公职人员辞职审批手续;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核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
随州市第一中学办公室(科教大楼西区四楼4-10)
联系电话:0722-3812892(魏老师)
3.报名材料
《随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书面证明、保险证明或工资流水、津贴造表复印件等)。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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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核
报名同时开展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随州市范围内在职公办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公职人员辞职审批手续。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资格审核等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资格审核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点。
2.笔试地点:随州市第一中学阶梯教室(在2024年7月20日8点30分前未到达阶梯教室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
3.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线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随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重在测试应试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主要以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入围比例
面试入围比例为1:3,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经学校党委研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前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面试加试,最终排名根据加试成绩决定。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随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研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报随州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随州市教育局审定后,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报名时取得高级教师职称的,转正后可聘至专技八级岗位;报名时取得一级教师职称的,转正后可聘至专技十级岗位;报名时取得二级教师职称或无职称的,转正后可聘至专技十二级岗位。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722—3590640。
(二)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招聘单位。招聘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密切关注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此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联系电话:随州市教育局 0722—3590902;
随州市人社局 0722—3235613。
附件: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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